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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阶梯电价标准拟分三档:户月用电量170度内,电费支出不增加
“试行阶梯电价是促进节能减排,提高居民能源节约意识的重要手段,也是国际上普遍采取的措施。”5月10日,在河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上,排在第二位发言的河北经贸大学教授李建平表示,随着我国能源的日趋紧张,在阶梯电价的调控作用下,如果每人节省一度(即千瓦时)电,将会对我国的资源可持续利用产生积极影响。
李建平的观点得到了绝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赞同。
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营销部主任宋伟说:“长期以来,居民用电采用低价政策与工业交叉补贴政策。采用阶梯电价后,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居民合理用电非常必要。”
据省物价局提交的河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方案显示,河北省居民阶梯电价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7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水平,电价每度0.52元;第二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71度至250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第三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251度及以上,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提高0.3元。“按此方案实施,河北省大多数居民家庭的电费支出保持基本稳定。”在听证会上,省物价局局长张立霞解释,由于用电量不同,居民家庭电费支出影响也会不同。比如家庭月用电量不超过170度,每月电费支出不会受影响;如家庭月用电量为250度,每月电费支出也只增加4元;如家庭月用电量为300度,每月电费支出增加19元。
据省物价局调研统计显示,2011年河北省平均每户每月用电量101度,其中城镇132度、农村77度,农村用电量低于城市。目前,河北省有80%以上的家庭月用电量不超过170度。而从用电量增长情况看,2009年度到2011年度年均增长10%以上,其中城镇不足10%、农村增长10%多,农村增长快于城镇。
此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第一档电量范围内居民户数要占居民总户数的比例达到80%,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由此可见,河北省目前的听证方案符合国家发改委的要求。
对此,衡水市桃城区河沿村党支部书记郑德昌发言时算了一笔账:“按我村每户电量统计,2011年月用电170度以下的有410户,170度到250度的占2.5%,250度以上的占2.5%,按170度基础用电量算,95%的家庭不用多支出。”
来自秦皇岛的退休教师荆国舫带来了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我们小区是549户,按电表抄表数计算,2010年10月到现在30个月,其中每月不超过170度家庭有445户,占82.5%,超过170度,但没超过250度一共是67户,占12.5%,超过250度的一共是27户,正好5%,这和省里的方案基本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