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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为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截至5月8日,我省共落实中央、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补助资金20亿元,并已全部核拨各地。
据了解,今年我省计划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3.54万套,竣工5.17万套。目前全省保障房补助资金已全部核拨到位。截至目前,我省已落实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标准为:新建廉租住房西宁、海东地区910元/平方米,海西州1210元/平方米,海北等其他五州1300元/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4.758万元/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3万元/户。(作者: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