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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笔者从延平区工商局获悉,为鼓励企业创知名品牌,促进全区经济跨越发展,延平区政府出台了《延平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暂行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对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对获得南平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0.5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机构给予奖励3万元,对获得集体商标的团体、协会给予奖励2万元,对获得境外注册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
此外,工商部门每年培育福建省著名商标超过3件的,每增加1件给予经费补助2万元;对成功培育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记三等功,并给予经费补助10万元。
据统计,延平区现有中国驰名商标3件、福建省著名商标42件、南平市知名商标79件、集体商标1件。今年第一季度,该区新申请商标注册54件,比增134.78%;有20件商标获得注册,比增17.65%;注册商标总量795件,比增14.39%。(祁一清)
来源:闽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