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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监察厅联合制订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共29条,主要针对宁夏各城镇在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中缺乏统一制度规范、规划主管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规划设计条件的提出缺乏合法依据、批后监管制度尚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明确职责、细化程序、强化监管,重点对规划设计条件的提出、容积率调整的程序、批后监督管理和违规行为的处理等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一是明确了自治区和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对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作了规定。二是明确了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设计条件提出的惟一合法依据。三是详细规定了可以申请调整容积率和不可以申请调整容积率的条件,明确了申请调整容积率的程序以及评估、论证、公示、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规定。四是明确了容积率批后管理制度以及容积率规划核实的标准。五是规定了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当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相关负责人指出,该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宁夏各城镇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遏制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易发多发的势头,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维护建设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颜景春 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