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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家三甲医院主任落水 同一商人行贿143万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0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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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个医疗器材商人行贿143万元

  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章程 通讯员杨晓梅)同一个医疗器材商人行贿,把广州3家三甲医院的检验科或实验室的负责人拉下水,有7人因受贿罪被判刑。这是广州开展“三打两建”工作以来发现首批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李阳是这次医疗腐败案件的关键人物,他是惠州市松华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法院的公开判决显示,在2007年至2010年期间,他行贿了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埔院区检验科主任吴耀良、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主任廖伟娇、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生化组组长刘汉欣、原广州市儿童医院检验科副主任万根平、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妇产科实验室主任莫亚勤和工作人员何英明、黄宇宏等7人。

  医务人员被判刑5年不等

  廖伟娇现年48岁,她昨日在海珠区法院接受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认为,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间,廖伟娇在担任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主任期间,在相关检测设备及试剂选购过程中,分别收受惠州市松华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阳给予的贿赂款13万元,广州市碧连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毛志平给予的贿赂款5万元。廖伟娇被判决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扣押的被告人违法所得1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昨日一同宣判的还有万根平。万根平比廖伟娇小3岁,是原广州市儿童医院检验科副主任。他收受了李阳分4次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共17万元。另外,他还分两次收受了广州市朗森科技有限公司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共3.8万元。万根平被判决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4.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0.8万元,上缴国库。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妇产科实验室负责人及普通工作人员也因李阳一案受到牵连,因受贿罪被判刑。莫亚勤、何英明和黄宇宏3人共同收受了李阳行贿的74万元,其中何英明和黄宇宏各分得16万元。何英明日前已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莫亚勤则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黄宇宏昨日接受宣判,因被认定为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没收财产1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6万元,上缴国库。

  李阳被检察机关指控一共实施了5宗单位行贿罪,行贿金额共计人民币143万元。目前,李阳涉嫌行贿罪一案还在审理之中。

  医院以租代售避招标程序

  昨日,多名广州市人大代表,以及由广州市卫生系统纪检部门组织的有关医务人员旁听了宣判。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主任医师陈安薇在宣判后对媒体表示,其对多名医疗界公职人员因受贿沦为阶下囚表示相当痛心。另一名广州市人大代表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唐敏则提出,希望加强对行贿人的打击力度,“行贿少了,也是对公职人员的一种保护”。

  广州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局纪检组主任、纪检监察员李博分析,由于体制机制原因,防控商业贿赂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虽然每家医院都制定了不少管理规章制度,但没有真正得到落实。例如广州市规定所有医疗设备采购都必须经过招标程序,但有些医院却采取以租代售的方式来规避招标程序,从中收受设备商的贿赂。”李博说,有的医疗机构权力过分集中且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权力私有化、商品化倾向严重,客观上为商业贿赂提供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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