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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衡水5月7日电(石翌康 史文环 张东振)武邑县今日出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定向测评乡镇基层站所实施方案》,从2012年起,决定对各乡镇13个基层站所(派出所、税务所、法庭、工商所、财政所、土地所、计生站、民政所、卫生院、中学、中心校、信用社、电力所等),创新性地实行基层站所末位评议淘汰制。
各乡镇均建立了100人的评议员库,其中,站所服务对象占80%以上的比例。6月下旬,由各乡镇组织,县纠风办全程监督,随机抽取50名评议员,开展半年民主评议。评议票分满意(100分)、基本满意(80分)、基本不满意(60分)、不满意(40分)四个等次。县纠风办当场宣布评议结果,实行“阳光评议”,确定后三名站所为下半年重点评议对象,其它站所下半年不再评议。
县纪委派出两名干部,由重点评议对象所属部门的主管副职任组长,参加组成三人帮教小组,入驻重点评议站所,认真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帮助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其积极进行整改。计划12月底,从数据库中随机抽取50名评议员,对每个乡镇上半年评议的后三名站所进行“合格评”。对合格票低于80%、仍不能达到群众满意的站所,对其一把手进行免职或调离。
关键词:武邑,基层站所,淘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