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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马海洋报道:4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省市各级政府将建立专家库,遴选专家主要以本地专家为主。
《办法》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主要涵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制定落实上级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和重大改革开放决策的政策措施;政府立法规划、计划等十项涉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专业性较强的决策。行政机关在做出以上重大决策前,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未经过咨询论证的,不得作出决策。
广东各级政府拟建“智囊团”,为重大决策把关。《办法》提出,省政府、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遴选入库专家时,以本地区的专家为主。省市专家库联网运行。专家咨询论证原则为“以入库专家为主、库外专家为辅,以技术专家为主、行政领导为辅”。参加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少于5人;涉及面较广、争议性较强或内容特别复杂、敏感的重大行政决策,一般应有9名以上专家参加咨询论证。
未经专家论证造成决策不当的,将按《广东省〈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广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行政机关和负责人的责任。
马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