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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出台《高校大学生实习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5日 12: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渤海早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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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开发区管委会获悉,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增强区域人才聚集力,《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全面构建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大学生实习管理暂行办法》等两项政策昨日正式出台。按照相关政策,预计到2015年,开发区技能型人才累计将达到10万名;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大学生在泰达企业实习,天津开发区将提供住宿、生活等相关补贴。

  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最新的“3655”人才发展目标,到2015年,泰达将引进培养领军人才30名,累计达到100名;高层次人才6000名,累计达到15000名;高校优秀大学生5000名,累计达到63000名;技能型人才5万名,累计达到10万名。对开发区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人才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在启动资金、工作场所、公寓住房、投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开辟绿色通道。

  除此之外,经开发区认定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大学生,可到有实习需求的泰达企业进行实习。符合相关条件的实习企业会把接受高校大学生实习,作为招聘人才的一种选拔方式,以促进就业和人才储备为主要目的积极开发实习岗位。实习企业将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确定实习岗位与课程体系,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出具实习鉴定报告,接受或推荐实习生就业。

  住宿补贴方面,开发区有关部门将统一安排实习生入住开发区职工公寓,住宿标准为4人间或6人间。住宿时间以企业和院校确定的实习期限为准,最长不超过6个月,住宿费用由开发区补贴。生活补贴方面,对进入企业实习的高校大学生,按500元/人/月标准给予补贴。实习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记者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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