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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社厅发通知 对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托底安置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5日 10: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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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5日讯 据了解,今年黑龙江省内约有30万高校毕业生需要就业,离校前是高校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也是最需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关键期。省人社厅近日发出《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要重点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家庭及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进行托底安置。

  《通知》要求,各地要开展面向离校前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年底前力争将本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与高校校园网互相连接,方便毕业生在校园内直接查询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降低求职成本。

  同时,还将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进校园活动,对高校毕业生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岗前培训的,凭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或学校开具的在校毕业年度证明等材料,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给予补贴,通过初次职业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通知》提出,要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开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适合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重点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家庭及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进行托底安置。

  《通知》明确,要保障毕业生就业权益,根据女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大城市高校毕业生低收入聚集群体的特点,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其中要求,要认真落实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规定,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平等就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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