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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有何规定?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4日 22: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茂名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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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日前,市人社局领导作客广播节目《民声热线》,就听众提出的社会保险、劳动维权、就业培训等民生问题逐一作了回应,对于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即刻给予答复;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作出承诺,下线后派人跟进了解落实。

  问:哪些困难群体可以免费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答: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本省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一次性免费职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我市户籍女40岁、男50岁及以上法定就业年龄人员;持有残联核发残疾证的残疾人员;享受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以上人员可直接到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免费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

  市民陈老师:自己是十六中教师,2010年被评上中学高级教师,但一直未被单位聘任,为什么?

  答:这是个政策性的问题,按照省的要求,职称聘任受所在单位岗位设置限制,也就是说你所在的单位各类职称个数已经定了下来,如果相应职称聘任人数已满,则必须有人退休或调动才有空缺,评上的人才有机会获聘任。

  问:哪些人可以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员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有什么规定?

  答:普通门诊是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特定门诊项目及自行购药以外的门诊。参保人按规定在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参加我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下同)、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同等费率缴费的自由职业者(下称“参保人”)等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后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员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有下面几方面规定:参保人必须凭个人医保IC卡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诊;参保人在定点普通门诊治疗,属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按每人每年350元的限额,在每人每次不超过70元的定额内,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15元后,按80%的比例由统筹基金据实支付。如:陈生到某定点社区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发生符合规定门诊医疗费用共100元,由于超过每人每次医疗费用70元限额,以每人每次70元为基数,先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15元,剩余部分按80%的比例支付,即(70元-15元)×80%=44元,则这次门诊费用实际可以由统筹基金报销44元;参保人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享受特定门诊项目门诊医疗保险待遇的部分,不得重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参保人,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每人每月17元的标准包干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普通门诊统筹每年限额当年有效,每年年终12月31日00:00分对当年未使用的额度广发行信息系统自动清零,并于下一年度的1月1日00:01分开始重新设置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可享受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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