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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魏怡兰通讯员赖永俊)昨日上午,我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启动仪式在“马安新乐服务点”举行,标志着我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正式启动。市区设有4个快处快赔服务中心。
据悉,凡在我市惠城区中心区及仲恺高新区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各方财产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事故事实及成因清楚,并在市内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的,当事人均可在通知保险公司后,自行采用拍照、摄影等方式固定证据,并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填写《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共同到市区就近的快处快赔服务点办理查勘定损和理赔事宜。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发生应当撤离现场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不及时主动撤离现场的,执勤民警应责令其撤离;导致交通发生严重堵塞或者次生事故的,对驾驶人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对于当事人不服从交警指挥,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1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