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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建南镇推行交通安全首遇责任制 全省首例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2日 11: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湖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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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谭桂林、邵贞溪)偏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如何管?利川市建南镇的做法是:实施“首遇责任制”。恩施州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此举在全省尚属首例。

  首遇责任制,即公务员、干部、村安全协管员,对辖区遇到的所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都负有监管、报告、制止、消除的责任。首遇责任人发现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要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遇到超员、超载、非法营运等情形要进行劝导或阻止,劝导无效者及时通报,并协助调查取证。

  该制度自3月16日起推行。至4月下旬,全镇签订“四方一责”3000余份,相关人员上路巡查3000余人次,对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3人,查处“三无”车辆25台,排查危险隐患18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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