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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起正式强制执行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首度明确了消费者期盼已久的“先验货后签收”原则。然而,部分消费者受访时表示不能乐观;还有一些快递企业及快递员认为,执行难度很大。
我国快递业目前最突出的一个不成文“行规”是,不允许现场验货;“先签字、后验货”转嫁了行业风险,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此次国标的出台,不仅是对消费者的保护,也是对整个行业的规范。
然而,此次快递国标没有包含相关法律依据和具体的惩罚措施,所以可能引发客户和快递从业者的争议,难以使新规落到实处。事实上,快递业中屡屡出现的快递变蜗牛、受损投诉无门等等乱象,源头都在于快递行业的管理监督缺乏规范:一方面,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赋予哪个部门具体的行政管理权;另一方面,零散的法律规范又缺乏系统性和实用性。
“先签字后验货”此类霸王条款之所以积重难返,是快递行业没有跟上发展的步伐。制度规范的滞后性,导致了整个行业的混乱,损害着消费者的权益。有鉴于此,无论是出于维护消费者权益考虑,还是着眼于长远健康发展,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立法已成当务之急。 □郭遇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