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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接警后应立即出警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9日 13: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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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杨林通讯员徐雅金)日前出台的《江西患者异地就医引发医患纠纷的实施意见》要求,异地就医引发医患纠纷后,患方亲属如聚众占据医疗机构的诊疗、办公场所,在医疗机构内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等,医疗机构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属地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出警,维持现场秩序,制止违法行为。

  意见要求,医疗机构接受异地患者入院治疗时,应详细询问患者户籍所在地详细名称及其亲属、通信方式等,并逐一登记在册。异地就医引发医患纠纷后,患者就医的医疗机构应将事先掌握的患者资料第一时间报告管辖本医疗机构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必要时派人赶赴现场协调处理,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通报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综治办。患者户籍地的县级综治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接报后,要立即各派1名负责人迅速赶赴患者就医的医疗机构,明确告知患方可选5名亲属参与协商有关事宜。对赔偿金额在2万元以内的医患纠纷,可由医患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或赔偿金额超过2万元的,患者户籍地的负责同志应引导患方到患者就医所在地的医患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选择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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