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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提前缴纳了今年车船税的注意了――
(实习记者 宋雪 记者 张瀚)根据1月1日施行的《辽宁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占乘用车总量87%的小排量乘用车都得到实惠。仅前两月,全省就因此减少税收2500余万。
昨日,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以来的相关税收情况。
小排量车缴税减少2500余万
据省地方税务局相关人员介绍,车船税立法改革后,占乘用车总量87%左右的小排量乘用车成为受益主体,尤其是排气量在1.6升以下的乘用车,所缴纳税额减少了2500余万元。
根据《辽宁省车船税实施办法》规定:
发动机排气量在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适用税率由原来360元/辆下调为300元/辆,前两个月减少收入1500余万元。
发动机排气量在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适用税率由原来480元/辆下调为420元/辆,下降了12.5%,前两个月减少收入1000余万元。
小排量乘用车所缴纳车船税共减少2500余万元。发动机排气量在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税额标准保持了原税负水平。
据了解,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税负的同时,排气量在2.0升以上的乘用车,适用税额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凭完税凭证可多退少补
据悉,一些车主提前办理了2012年的车船税,当时并未施行《辽宁省车船税实施办法》,按照原车船税暂行条例缴纳税款,排气量在1.6升(含)以下的车主多缴纳了部分税款。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多缴部分车主可凭完税凭证到相关部门办理退税,将差额部分退回。而发动机排气量在2.0升以上的车主也要及时办理补税,逾期不缴将被处以罚款。
此外,我省对校车、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使用的摩托车等定期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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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省个人所得税同比下降20.6%
(记者 张瀚 实习记者 宋雪)个人所得税完成55.1亿元,同比减少14.3亿元,下降20.6%。
昨日,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发布一季度全省地方税收收入情况。
一季度,全省全口径地方税收累计完成573.3亿元,同比增收89.5亿元,增长18.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不含燃油税附征税费)完成493.9亿元,同比增收87.9亿元,增长21.7%。
省地税局介绍,一季度,地税部门组织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总量的63.4%,增收额占全省财政收入增收总额的58.8%,为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较快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受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提高影响,一季度个人所得税完成55.1亿元,同比减少14.3亿元,下降20.6%。全省营业税完成136亿元,同比增收2.2亿元,增长1.6%,低增幅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调控和起征点调高的影响。受房地产行业交易量萎缩的影响,契税完成59.1亿元,同比增收5.8亿元,增长10.9%。企业所得税完成47.3亿元,同比增收6.4亿元,增长15.5%。总体看,主体税种的发展状态与当前的税收政策和经济环境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