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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类药价“五一”调整 4种药品共5种规格降价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06: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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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新闻网讯(本报记者)记者从省物价局网站获悉,5月1日起,我省将按国家发改委要求调整消化类等药品价格,在已公布的药品规格的价格信息里,我省范围内将有4种药品、共5种规格产品降价。

  据了解,在省物价局已公布的信息里有西咪替丁、奥美拉唑、昂丹司琼、格拉司琼4种药品、共5种规格的产品降价。调整后的价格,分为单独定价和统一定价两类,分别按《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和《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的规定执行,未列规格的药品价格,将由药品生产企业持相关资料到省物价局重新核定最高零售价格,在省物价局网站补充公布。

  据悉,按要求,对招标采购的药品,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低于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的,不得上调;中标药品零售价格高于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按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执行。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各级物价部门将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对发现违价行为将严肃查处,减轻百姓用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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