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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贵阳4月26日电 (记者 张惠惠)记者从贵阳市民政局获悉,从5月1日起,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金阳新区的城乡低收入群体以及重点优抚对象中亡故的居民,将获得4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的全免除。
殡葬基本服务费包括遗体接运费、单间停放费、火化费、骨灰寄存费等4项。按照贵州省物价局核定,4项基本服务费每具尸体共742元。
根据贵阳市政府5月1日起实施的《在全市开展免除城乡低收入群体、重点优抚对象亡故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方案》规定:遗体接运(含抬尸)每具430元(接运车辆为普通型测算)、单间停放费每次40元、火化费每具200元(装灰和装灰袋、普通炉火化)、骨灰寄存费72元(普格位寄存一年内)。超出以上费用由丧属自行承担。
据贵阳市殡葬管理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云岩、南明、乌当、白云、金阳新区等5个区,目前只限于具备相应户籍的低收入居民、城乡低保人员、五保人员、三无人员,以及重点优抚对象为享有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对象和贵阳市级福利机构的三无人员。
符合贵阳市“惠民殡葬”政策的丧属,在办理城乡低收入群体(城乡低保人员、五保人员、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遗体火化时,凭亡故人员死亡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低保证,在殡仪馆服务窗口办理应免除的殡葬基本服务费。
其中,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居民、五保人员和三无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出具的认定证明;市级福利机构供养的三无人员由市级福利机构出具认定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院或居住地公安部门或村民委员会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市、区(市、县)公安部门或人民法院出具死亡证明。
对于因病或其他原因在外地亡故的城乡低收入群体、重点优抚对象居民,由其家属或单位凭死亡地殡仪馆火化证明和发票、亡故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办理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经亡故人员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或社区服务中心审核后,到亡故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审批后,到贵阳景云山殡仪馆核报免除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据统计:2011年,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金阳新区和市级福利机构城乡低收入群体、重点优抚对象人员共计188256人。按照贵阳市每年6.3%的人口死亡率计算,预计以上5个区及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免除低收入群体、重点优抚对象亡故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金额为79.43万元。另外,花溪区、小河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自2011年开始试点,具备以上户籍地的城乡亡故居民均予以4项殡葬基本服务费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