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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眼下,正是播种的季节。省城一些小区内,部分居民将小区内的绿地开垦成了菜地。对此,一些人表示赞同,另一些人表示反对。而相关部门则表示,随意改变绿地用途是违法行为。
连日来,本报96369新闻热线陆续接到读者电话反映,省城部分小区内的绿地被居民开垦成菜地,种上了各种蔬菜,有些小区的绿地内甚至出现了豆角架子、简易的塑料温棚等。
根据读者反映的情况,记者走访了部分居民小区后看到,省城朝阳东路一小区内,几乎所有的绿地都变成了菜地,刚发芽的菜苗嫩绿嫩绿的,有些菜地上已经搭起了豆角架子。省城冷湖路一小区内,也出现了菜地,菜地上还覆着地膜。南山路一小区内,部分绿地也变成了菜地。
采访中,对于绿地变菜地的事情,市民的意见也是有人赞成有人反对。赞成的人说,绿地变菜地后,蔬菜也是绿色的,而且品种繁多,更能让人赏心悦目,比单纯的草坪还好看。而且将绿地开垦成菜地的居民多为老年人,种菜不仅可以让老人们吃上新鲜蔬菜,还可以锻炼身体,有何不可?
持反对态度的人则说,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个别人将绿地变成菜地后,就将大家的地变成了他们个人的地。绿地变菜地后,侵占了公共资源,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权益。
那么,小区内的绿地可以种菜吗?4月24日,记者咨询了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后了解到,根据《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六款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的规定,小区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绿地的用途。如果确实需要改变绿地的用途,也要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然后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否则,擅自改变绿地用途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作者:袁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