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青海新闻网讯 4月18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获悉,日前,警方在清理整治保安服务市场时,查处5起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案件,收缴仿警服及各类警用标志31件。
4月16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西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及警务督察支队,在各分县局治安大队的配合下,统一对省城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查处5起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案件。其中,城东区1起、城中区2起、城北区1起、东川工业园区1起,收缴仿警服及各类警用标志31件。
西宁警方相关人士说,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将有力推进省城保安服务市场规范化经营。下一阶段,警方会进一步加大对全市保安服务市场的清理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此外,西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该在保安员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登记审核手续,并逐级上报至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自行招用的保安员不再从事保安员工作时,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办理撤销备案手续。(作者:何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