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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率先倍增若干政策的意见》,分别从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园区建设、强化产业要素保障等方面出台新政策促进我市制造业发展。据悉,该意见从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两年。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且股东资产投入2000万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投入的3%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起龙头带动作用或重大补链作用的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在项目建设期间,对实际投资过半的项目还可预先兑现50%的补助资金。
支持两化融合发展
对投入100万元以上,实现计算机辅助设计应用、生产装备智能化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应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提升等具有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按投入的5%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鼓励企业节能改造
支持企业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对投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内(含200万元)的节能改造项目给予10万元补助;对投入超过200万元的项目,每增加投入100万元,再给予5万元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150万元。
支持创新能力建设
对获批建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云计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建立产学研联合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技术研究院等研发机构的,给予企业一次性最高30万元补助。
支持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对新引进投资2亿元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第一年、第二年分别按当年固定资产投入的2%、1%给予累计最高300万元补助;对“高精尖优”项目累计补助最高500万元。
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支持企业在国内外实施与主业相关的兼并重组。对我市企业收购市外企业的,可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对市外企业重组我市企业的(国有资产行政划转项目除外),可按新增注册资本金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
支持园区配套服务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进工业园区,对在二、三圈层区(市)县工业园区内设立营业网点的金融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50万元奖励。对为工业园区制造业发展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息服务、供应链管理、系统集成等专业配套项目且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生产性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
本报记者 郑莹莹
作者:郑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