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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贴息和奖励项目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9日 16: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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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钟文) 记者昨日获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市财政局于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贴息和奖励项目的通知》,2012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贴息和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展开,将优先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根据通知,申报的项目范围和条件具体包括:以《成都市节能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相关内容为申报项目的范围和条件,优先扶持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和“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要求,节能降耗效果明显、能够尽快形成节能能力的项目,节能和替代传统能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和节能能力建设项目。与此同时,该通知强调将重点支持三圈层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2012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贴息和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由区(市)县节能主管部门、财政局按照要求组织、遴选,经严格初审和汇总后上报。同一企(事)业单位内容相同或相近、已获得国家和省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同时,节能量在1000吨标煤以上的工业节能项目继续按相关要求,按时上报。节能量在1000吨以下、100吨标煤以上的工业节能项目,按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各区(市)县应严格把关,对项目及企(事)业上报的项目申请报告,尤其是节能量测算部分予以审核,确保有据可查。企(事)业法定代表人要在上报材料上签字确认,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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