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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外环路三车追尾车主不愿撤致大堵车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 23: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亚心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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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心网讯(记者范琼燕 通讯员谢林报道)4月16日9时许,正值乌鲁木齐市出行高峰时间,乌鲁木齐市东外环路发生三车追尾事故,车主不愿撤离现场,交警通过监控发现这起事故后联系当事人快速撤离,但当事人仍拒绝撤离,造成交通大拥堵。目前,轻微交通事故车辆不快撤已成乌鲁木齐市快速路拥堵的“大患”。

  2011年1月20日,《乌鲁木齐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实施办法》开始实施。依据办法: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只要车辆尚能继续行驶或移动的,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后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在不妨碍道路交通的地点或场所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警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快速路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说:“虽然多数司机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都能快速撤离,但也有部分像这次三车追尾人员一样不愿撤离,而在乌鲁木齐市的快速路上,由于车流量大,‘不快撤’就是造成拥堵的重要原因。”

  “在河滩快速路华凌立交桥下,若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在5分钟内未实现撤离,就意味着随后积压的车辆长龙将排到800米甚至1公里,交警至少要花半小时进行疏导。而这样‘不快撤’的事故,河滩路每天至少发生三四起。”该大队河滩路中队中队长李贵明说。

  据了解,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很多车主会因对交通法规不熟知、事故责任不明等在现场产生争议,继而发生争吵甚至打架,这都导致撤离时间延长。

  另外,车主普遍担心,“撤离了,对方跑了不认账咋办?”对此,李贵明分析,多数人在发生事故后会先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这种做法从程序上讲没有错,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习惯让当事人保留现场,为了理赔顺利,当事人都不愿撤离现场,从而造成交通拥堵。

  其实,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最好先联系交警部门,在交警的指导下更利于事故的公平、快速处理,毕竟保险公司的理赔要以交警部门的认定为依据,而若出现一方对之前协商反悔的情况,因为交警部门已记录在案,更方便当事人保障自己的权益。

  据李贵明介绍,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及设立警示牌,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后,一名当事人可以采用摄像、拍照等方式固定交通事故的事实、损失和证据,最好对车头、车尾均进行拍照,两张照片要对前侧、后侧车辆或道路有客观表现,并能体现具体位置。而另一名当事人可以给交警部门报案,随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向各自车辆保险公司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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