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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地下停车场 每泊位补助2万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8日 05: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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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优惠政策规定,停车场建设的资金补助采取分区域、按类别的标准执行。据悉,建设地下停车场,政府将给予2万元/泊位的资金补助。

  类区域为二环内及二三环之间的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和丈八北路以东的雁塔区;类区域为二三环之间的其他区域及航天基地;类区域为三环外区域。

  停车场建设类别主要分为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及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的立体停车场等三大类别。

  公共停车场:建多层停车楼,一类区域按2万元/泊位、二类区域按1.5万元/泊位、三类区域按1万元/泊位的标准给予补助。建塔库式机械停车场,一类区域按7000元/泊位、二类区域按5000元/泊位、三类区域按3000元/泊位的标准给予补助;建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场,一类区域按4000元/泊位、二类区域按3000元/泊位、三类区域按2000元/泊位的标准给予补助;地下停车场一律享受20000元/泊位的补助。

  平面式停车场建成投用达到两年以上的,一律享受300元/泊位的补助;超过半年以上不足两年的,按临时停车场对待,在经营终止时一次性给予100元/泊位的补助。

  配建停车场:超出规定数量并对外开放的泊位,一类区域按2000元/泊位、二类区域按1500元/泊位、三类区域按1000元/泊位的标准给予补助。

  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立体停车场:对外开放的,补助参照上述类型标准执行;地铁沿线换乘公共及配建超出规定数量的停车场统一按照类区域相应标准执行。

  本组稿件均由记者拓玲 实习生徐梦良采写

  作者:拓玲 徐梦良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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