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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罚单可网上自助处理了 但6种情形仍需去窗口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7日 21: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浙江在线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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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04月16日讯4月15日,记者从省高速交警总队嘉兴支队了解到,“浙江公安”门户网站建成推出“网上办事大厅”,包含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处理等多项便民利民举措,驾驶人通过这个网站对车辆违法行为一目了然,部分违法行为还能通过该网站进行处理,并在网上把罚款缴了。

  据了解,通过网上缴纳罚款过程很简单,用户在“浙江公安”门户网站用户实名认证登录后,就可使用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自助处理。不过,网上自助缴纳罚款的服务对象,要持浙江省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浙江省号牌的机动车,在浙江省高速交警总队辖区内被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处200元以下罚款的,且驾驶人对违法行为无异议,才可以进行网上自助处理。网上自助处理需开通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服务,如果遇到网上交通违法已处理完毕,但缴款不成功的情况,10个小时后,网上已处理未罚款的记录就需要重新处理了。

  以下6种情形不得进行网上自助处理,必须到嘉兴高速交警支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1.车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2.车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但实际行驶速度超过140公里/小时的;3.纳入浙江省高速交警总队重点车辆管理的公路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的;4.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记录交通违法行为有异议的;5.无法确定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时的实际驾驶人的;6.一自然年内网上自助处理违法行为处罚记分累积达到12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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