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楼长”主要负责收集租客基本信息,完善防盗设备并协助相关部门管理。资料图片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佳欣 实习生/刘雪松 通讯员/张志科)出租屋内生产假冒伪劣商品、陌生人随便进出、财物容易被盗、消防设施欠缺……增城让出租屋业主、二房东或长期固定居住的承租人等当起“楼长”,探索如何改变这种状况。记者昨日从增城获悉,当地以增江街西山村水东合作社为试点,在56栋出租屋试水出租屋管理“楼长制”。
在增江街西山村水东合作社,出租屋以“栋”为单位,建立“一楼一长”的楼长责任制。“楼长”一般由业主、二房东或长期固定居住的承租人担任,通过自荐和群众推举产生。“楼长”要负责做好租客、住客身份信息收集,完善视频门禁、监控系统、防盗门窗、防盗锁等设施设备,及时向出管员、民警报告出租屋内可疑情况等。
据介绍,出管员、民警与“楼长”三者之间必须24小时保持联系通畅,通过“自主申报平台”或短信、网络等即时通讯形式交换信息。社区民警定时督查“楼长”工作情况并召开楼长治安工作例会,出管中心和派出所则成立信息采集督查队,每个季度对已建立“楼长”的社区随机抽查不少于10栋出租屋20名流动人员,形成楼长、出管员、民警“三位一体”出租屋治安防控战斗单元。
对于“楼长”,增城还建立了考核机制。“楼长”要保证出租屋内承租人信息采集率、录入率、注销率、居住证办证率都在80%以上,严防消防事故、刑事或治安案件,杜绝出现“黑诊所”、“黑网吧”、“黑作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否则,将取消“楼长”资格并对其出租房屋进行限期整改,在期限内仍未整改落实则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其出租屋停租,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楼长”法律责任。
目前,增江街已在西山村水东社56栋出租屋内实行“楼长制”,并初见成效。增城市相关负责人表示,“楼长制”建立前,暂住证办证模式只是由流动人员前往出租屋管理中心办证,“楼长制”建立后,出管工作人员根据出租屋变动情况,提供主动上门办证服务,既提高了办证的效率,又为流动人员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