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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深圳2月22日电(记者周璇、实习记者李护彬)22日,光明合水口横岭新村一出租屋起火,一名四岁女童被困屋内。所幸巡楼的“楼长”及时赶到,将女童救出,火灾未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早10时许,横岭新村1排4栋“楼长”徐南平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隔壁3栋3楼一间出租屋内冒出浓烟。徐南平立即报警并叫上3栋“楼长”杨玉红、一楼电器维修店老板毛俊成前往救火。
据徐南平回忆,火灾现场浓烟滚滚,还隐隐传来小女孩的哭泣声。他们冲入火场将受困小女孩救出并用灭火器扑灭了明火。随后赶到的3名消防民警将火势彻底扑灭,公明派出所民警也抵达现场指挥救援。
据了解,光明合水口横岭新村作为光明警方推行的“楼长制”试点,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出租屋均按照消防安全“五不五必须”要求,落实配备灭火器,每间出租屋防盗网均设置逃生口,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旧货店及全部一楼门店均配备灭火器。 记者了解到,17日,光明消防民警还对“楼长”和义务防火队员进行了消防知识培训,现场组织消防演练,传授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灭火基本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