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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只征不转 规划用途不变广州征收果园做果园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3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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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通报,广州市万亩果园湿地保护区“只征不转”土地征收方案已获批准。据悉,这一模式在全国来说尚属首创,困扰广州十多年的“城市之肺”与“农民之胃”如何兼得的难题得以化解。

  城市保“肺” 果农伤“胃”

  广州的“万亩果园湿地”,地处该市新城中轴线,“小蛮腰”等地标建筑近在咫尺,寸土寸金。但10多年前,这里包括小洲、土华、龙潭等8个村约1万亩果园湿地就被列为广州城市发展规划中的重点保护区,进行原生态保护。

  龙潭村村民黄锦明说,广州“万亩果园湿地”8个村有2000年历史,市里将其列为城市保护区,村民心里是高兴的。但现实情况是,一路之隔的原瑞宝乡及其他“邻居”,他们依靠开发村集体留用地,家家户户人均年收入都在数万以上;而他们却因为保护“南肺”,村集体收入少得可怜,人均年收入只有5000多元。

  种果不赚钱,别的开发政府不让干。为城市保“肺”委屈了果农的“胃”,这让村民的心难以平静。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金锋说,由于万亩果园保护区开发建设受到严格限制,保护区范围内村(社)的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与周边其他村(社)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越拉越大,农民蚕食果林进行经营开发冲动越来越强烈,政府“保肺”和村民“保胃”之间的矛盾逐渐凸现。

  土地用途不变 征地钱款不减

  针对“万亩果园湿地”的具体情况,相关部门探索性提出万亩果园采取“只征不转”的保护模式:只征地,不改变土地用途及性质。他们将原属农民集体所有的万亩果园变为国有的果林湿地公园,不转为建设用地,但给农民的征地款一分不少,相关安置政策一样也不少。

  据了解,广州市此次将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790公顷,包括耕地43公顷、园地684公顷、其他农用地63公顷。

  政府“只征不转”的尝试得到了当地广大村民的支持,近日龙潭、赤沙、东凤等村(经济合作联社)正式与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签订了征地协议,完成了征地工作量的一半。其他各村征地工作也在顺利推进。

  黄锦明介绍了他们村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土地补偿费为每亩24.5万元,青苗补偿费为每亩6.25万元,鱼塘鱼苗补偿费为每亩0.8万元,农田水利设施补偿费为每亩1.1万元。加起来每亩果林补偿达到32.65万元。加上农业生产用房屋及建(构)筑物,他们村一亩地的补偿标准达到40万元,另外政府还给他们留下了80亩经济发展用地。

  他们村计划将征地补偿款按3∶3∶4的比例分配,30%作为集体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社保等,30%用于集体经济开发,40%分配到户。他们将对80亩经济发展留用地进行深度开发,按规划指引兴建高级写字楼、高档商务中心、星级酒店等湿地的商业配套,壮大集体经济。今后这里将是村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负责万亩果园征地工作的海珠区常务副区长刘捷介绍,今后万亩果园将复原历史面貌,优化现有果品。而村民将全部以最高标准纳入养老保险,国有的万亩果园湿地保护区还将吸收部分当地居民就业。

  作者:李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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