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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辉达作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记者 李忠 摄
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昨日下午在省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顾树森主持。
昨天大会的执行主席为:顾树森、王基信、项勤、杨戌标、许勤华、陈红英、项永丹、盛阅春、许明、王立华、张耕、毛溪浩、凌志峰、董悦、姜军、邵毅、施长友。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辉达受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在回顾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时,于辉达说,五年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杭州市委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这一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抓住全局性重大事项,积极行使决定权;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进以民主促民生工作,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促进富民强市、社会和谐,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在总结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体会时,于辉达说,通过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践,我们进一步坚定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念,加深了对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规律的认识,对如何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做好人大工作,也有了更加深切的体会。他指出,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必须坚持以民主促民生,必须坚持依靠人大代表开展工作,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
于辉达代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向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建议:要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要求,理清思路,明确任务,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根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进一步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监督;要根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以人为本,以民为先,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以民主促民生的工作机制;要根据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要求,优化服务,改进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要根据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会议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所作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所作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和《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通过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办法》。
部分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部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十一届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市政府组成人员、市党政机关及有关团体负责人,出席、列席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人员列席大会。
各区、县(市)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旁听了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