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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4月10日讯日前,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举报刘某等人非法经营药品一案的举报人陈某等人,给予6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据悉,这是该市目前药械监管领域发放的最高金额奖励。
2009年3月,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在义乌市望道路捣毁一非法经营药品窝点,查获刘某、陈某等人用于销售的价值人民币51663元的药品。查办过程中,刘某逃离,妻子陈某被抓获后,于2009年8月以非法经营药品罪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10年10月,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再次接到群众举报,在义乌市后宅街道某村查获尚未销售的价值207723.7元的药品。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还是刘某、陈某这对夫妻及参与送货的刘某妹夫张某。
经公安机关调查,刘某非法经营额为36.72万元人民币,陈某、张某非法经营额为26.72万元人民币。为此,刘某、陈某和张某分别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金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