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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以提供低价奶粉为名 诈得千余万货款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21: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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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夫妻以能提供低价奶粉为名与多名经销商签订供货合同,随后在收到预付款后,缺货供应奶粉,之后屡设圈套,一步步扩大欠货数额,加上骗取的投资款,共千万余元。昨日,两被告孙某春、李某敏在深圳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对于检方指控的涉嫌合同诈骗罪名,两被告拒不认罪。

  检方指控,2009年,被告人孙某春结识了奶粉经销商刘某华、彭某红,后孙某春、李某敏向两名经销商提出了可以低于市场批发价供应奶粉的优惠条件,诱使刘某华、彭某红向其订购奶粉。在刘某华、彭某红预付货款后,孙某春、李某敏采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缺货供应奶粉。

  2010年7月,孙某春伪造了一份其与深圳市家乐福超市签订的、可以低于厂家供应价10%的价格从家乐福超市批发多美滋、美赞臣、雅培、惠氏等奶粉的协议,骗取经销商刘某华、彭某红的信任,加大了奶粉交易量,并进一步扩大了欠货数额,且以没时间为由拒绝与经销商对账。

  2011年3月,孙某春谎称可以拿到深圳市沃尔玛超市的销售任务,向经销商提供更为低价的奶粉,要求刘某华、彭某红预付大额货款。在刘某华支付186万元预付款、彭某红支付55.5万元预付款后,孙某春、李某敏逃匿。截至案发前,孙某春、李某敏多次收取刘某华货款共计人民币233.2136万元,多次收取彭某红货款共计人民币95.5万元人民币。

  经查,孙某春、李某敏二人还以做奶粉生意、可获得高额回报为饵,自2009年开始诱骗叶某洲、刘某、华某权、陈某妹等向其投入资金,并采取先小额履行合同的方式进一步诱使被害人继续加大投入。在骗得大额投资款后,孙某春二人以各种理由拒不返还,后逃匿。截至案发前,孙某春、李某敏共欠叶某洲本金人民币358.02万元、欠刘某和华某权本金262.0822万元、欠陈某妹本金84万元。

  2011年3月,孙某春、李某敏在骗取经销商货款、借款人投资款共计人民币1032.9958万元后逃匿。经事主报案,2011年5月12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在广州市海珠区将被告人孙某春、李某敏抓获归案。

  庭上,被告李某敏辩称,他只是为妻子孙某春送货收款,对资金交易的过程和数额等均不知悉,虽然孙某春使用其账户周转资金,但他并不知情资金用途,对于合同诈骗一说并不认定。被告孙某春也对合同诈骗罪的指控不予认罪。在公诉人质询中,她承认在与经销商和多家超市的交易中,存在低进高出的情况,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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