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记者 廖晓生)为加强在建工程管理,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省水利厅日前出台《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加强河道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施工进度、督促检查、安全度汛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我省要求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落实险情应急处理措施,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汛期值班,保证汛情、险情等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同时,全力做好度汛工作。
同时,我省要求各项目主管单位对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防汛责任制、队伍、预案、物资等落实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做到不留一处隐患和漏洞。在加快项目建设的同时,要对所有在建病险水库、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情况。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项目及其他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进行排查,对影响行洪安全的障碍物、临时建筑物一律予以清除,确保河道行洪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