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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下发,对生产、销售“地沟油”的7种情况明确了定罪、量刑标准。这是我国最高执法部门首次明确“地沟油”的法律内涵,并明确划分“地沟油”犯罪行为的法规文件,也给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不可否认的是,仅仅一个《通知》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地沟油”犯罪问题,也不足以保证人民的食品安全。只有健全法律的预防机制、建立公开的信息平台、推广高效的管理模式、应用科学的回收技术,才能杜绝“地沟油”重回人们的餐桌。
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出现“地沟油”重返餐桌的新闻报道。10余年间,相关部门对此屡加治理,但“地沟油”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时至今日,“地沟油”的制作、销售已从小作坊的单打独斗发展到大工厂的产业化生产,分工细化为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多个环节,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地沟油”非法交易市场“热火朝天”,而正规废弃油脂回收、处理企业却在“无油可收”的困境中挣扎求生。尽管在严厉打击“地沟油”犯罪的当下,这些企业仍需面对生产原料严重匮乏的问题。
青岛福瑞斯生物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信息部主管王金燕表示,原料的收购情况比以往好了很多,能够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以前生产原料更难找,”王金燕说,“企业经常是开工1个月,然后停工1个月,等攒够一定数量再开工。”但即便是“好了很多”的现在,原材料也仅仅是企业满负荷运营时需求的一半。“企业只在白天进行生产,晚上就得关掉机器,不然就会影响以后的连续生产。”她说。
王金燕表示,企业满负荷运转时可消化“地沟油”5000吨/月,而整个青岛市餐饮业产生的“地沟油”大概在50吨/月左右。很难想象,这样的大型企业到现在仍没能建立起一条稳定的原料供给渠道。“来送废油的都是零散的个体餐馆,最近对‘地沟油’非法交易打击得比较严,因此也有一些油贩子把废油送到我们这里。”她说。经了解,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此次打击“地沟油”犯罪的活动中,会向当地的餐饮企业提供一份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回收企业名单,并建议他们与这些企业签订协议,定期将产生的废油送至合作企业进行处理。对此,王金燕说:“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原料供应的紧张,但与真正解决这一问题还有相当的距离。”她进一步解释说,目前当地政府仅仅是“建议”餐馆与合法企业签订“废油回收协议”,在具体执行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作为参考,执法部门对于那些未签订协议的餐馆也缺乏相应的惩罚措施。而能够保证协议签订数量的,仅仅是靠具体地区政府工作人员在执法时的严格程度和岗位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