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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我省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三农”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力度,重点查办十方面案件,保障涉农惠民政策资金真正惠及广大农民。这是记者4月1日从省检察院获悉的。
据介绍,这十方面包括,农村城镇拆迁建设、农牧民安居点建设、农田水利、公路交通、卫生文化设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电网改造、饮水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国家基础建设征地补偿款领取发放、拆迁补偿、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经营和矿产资源开发、转让方面;在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三江源生态保护、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环境污染治理、风沙源治理、水土保持和水源保护工程项目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涉及“三农”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农牧民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扶贫开发资金等支农(牧)惠农(牧)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发放、粮农补贴、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奶牛良种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惠农政策性补贴方面;涉及贪污、挪用农村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公益捐助等专项款物管理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民工培训等方面;农村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基础教育、农村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农产品市场监管以及各种涉农税费代征代缴方面;耕地占用审批、农牧业人口补偿安置、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土地和林权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方面;围绕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种子、农药、化肥等商品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强民惠民、退耕还林、土地整理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工程质量方面的渎职犯罪。 (作者: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