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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两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人的文明素质为核心,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我市经层层推荐、一票否决、文明委审议、明查暗访、市委和市政府审批,已评选出105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准备予以表彰。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海光对我市精神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对这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给予了高度关注,于2012年2月21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委宣传部抽调相关人员对先进单位进行暗访检查(包括城乡清洁工程及社会治安、信访等工作情况。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向欣同志对此高度重视,2月23日下午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组织学习邓海光的批示精神,对拟表彰的先进单位的明查暗访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根据市委领导的要求,市文明办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暗访检查组,研究措施,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明确明查暗访的重点和方法。2月24日下午起至3月5日止,检查组共16人分为4个小组,由市文明办负责同志带队,分赴市区和各县(市、区)进行明查暗访,市新闻媒体派记者全程跟踪采访。与此同时,将拟表彰的名单再次送纪检、综治、信访部门进行“一票否决”复核,并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进行审核。
从明查暗访的情况看,总体较好,但也存在推荐把关不严的现象,有个别单位与文明先进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根据暗访检查和第二次“一票否决”的结果,市委、市政府最终审定予以表彰的“茂名市文明单位”54个,“茂名市文明镇”4个,“茂名市文明村”8条,“茂名市文明社区”6个,“茂名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3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