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福建拟修改村委会选举办法 妇女委员要专职专选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1日 17: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近日提请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明确提出农村村委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

  据了解,为保障广大妇女在村委会中的权益,福建省在2009年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进行了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的专职专选,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村民委员中的妇女委员是一个职位,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妇女委员要由女性担任的情况下,不能直接认为妇女委员就是由女性担任。

  修订草案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人至7人组成,委员中专门设置妇女委员职位,具体名额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建议,修订草案应明确“妇女委员职位由女性担任”。

  同时,为了保证妇女委员专职专选,修订草案进一步规定,妇女委员候选人单独提名产生。

热词:

  • 妇女
  • 村委会选举
  • 委员候选人
  • 修订草案
  • 人大常委会
  • 2009年
  • 村民代表会议
  • 十一届
  • 村民会议
  • 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