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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 记者孔德钦通讯员杜楠报道:“不错,很给力!揭开了法庭审判的神秘面纱。”昨日,高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经营案,并对庭审全程进行微博直播,引起了网友的关注。
26日上午,高明法院官方微博“@高明法院”发布消息:陈某龙犯非法经营案将于27日上午9时30分在高明法院进行一审开庭审理,届时法院将对庭审情况进行微博直播。当日,就有网友对消息进行转发。昨日9时30分,高明法院第一审判庭,法院工作人员即时将庭审现场信息通过微博向网友直播。
2007年12月起,被告人陈某龙伙同陈某元、陈某银(后两人另案处理)在高明辖区销售卷烟。2008年3月,公安部门在高明杨和镇商贸城后的出租房内查获准备销售的卷烟一批(价值人民币63800.5元)。经鉴定,该批香烟绝大多数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香烟。在没有进行工商登记和取得卷烟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陈某龙以“和利特专烟行”的名义销售卷烟金额为35818元,陈某元、陈某银以“联兴特专烟店”的名义销售卷烟金额为76092元。庭审中,被告人陈某龙表示认罪,并向法官保证决不再犯,希望法庭给予从轻处理。
庭审过程中,网友“@破卷”通过微博提问:假冒的是本地香烟还是外地香烟呢?有线索找到制假源头吗?“@高明法院”及时作了回复:大多是本地香烟,公安机关正在努力侦查,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并将另定时间进行宣判。
高明法院网络发言人郭云雄表示,庭审直播作为高明法院司法公开的又一探索,今后将逐步走向常态化。微博直播的目的是以更直观的方式让社会公众直接感受审判活动,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司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