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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媒体报道的广东将“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传闻,广东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对南方日报记者澄清表示,广东暂未有此方面准备。记者了解到,尽管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个税征收已成为我国税收改革中较为明确的方向,但由于必要条件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至今尚未有突破,广东短期内仍不会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个税征管。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有专家称,在一些基础信息汇集比较齐全的地方,比如北京、上海、深圳、广东、苏州等地开展试点综合税制。(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