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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深圳限行电单车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 18: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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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不得逆行的交通管理规定外,自4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上路还将受到更多限制和规范。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耀波 摄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陈震 实习生解树森)昨日,市交警局对外公布了公开征求限行电动自行车意见的结果,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征求意见乏人关心,仅有408人参与,支持限行人数达到209人,超过50%。深圳“限电”4月1日起正式实施。4月16日起,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进入限行区域者罚款200元。

  征求意见乏人问津

  整月仅408人提供意见

  2月14日,市交警局公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在我市部分区域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和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行驶的意见的通知》,不料征求意见的活动乏人问津。

  截至3月15日,公开征求意见结束,仅有408人提供了意见。

  其中,支持限行的共209人,占51.2%,当中53人提供了自己的出行交通方式,主要为私家车19人(占35.8%)、公共交通17人(占32.1%)、电动自行车13人(占24.5%);

  反对限行的共135人,占33.1%,其中52人提供了自己的出行交通方式,主要为电动自行车47人(占90.4%);

  持其他意见的共64人,占15.7%,其中25人提供了自己的出行交通方式,主要为电动自行车22人(占88%)。

  4月1日实施“限电”

  2个月后再制订完善方案

  交警部门表示,“限电”措施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虑到广大市民需要一个适应期,交警将4月1日至4月15日定为宣传教育缓冲期,对违反规定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予以教育放行。4月16日起,市交警局将依法查处违反限行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驾驶电动自行车(含特殊行业车辆)在其他道路上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6月30日后,交警部门会根据2个月的运行实际情况,再次制订长期且相对完善的“限电”方案。

  限行道路总长约457公里

  新增深圳湾口岸片区道路

  4月1日起开始的“限电”方案,新增了深圳湾口岸片区道路为限行区域。

  据市交警局副局长徐炜介绍,此次“限电”道路选择主要有三个依据:针对机场、口岸等我市重要片区,选择了宝安机场、深圳火车站、深圳北站、罗湖口岸、皇岗口岸、福田口岸、深圳湾口岸和福田保税区共8个片区道路;结合我市道路交通情况和公共交通服务水平,选择了北环大道、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等城市快速干道,深南路、笋岗路等城市主干道,条件较成熟的深惠公路深圳段、文锦路、红岭路、皇岗路、新洲路、南海大道、广深公路深圳段等城市干道。限行的城市快速干道、城市主干道和城市干道总长约457公里,占全市道路(不含高速公路)总长的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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