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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整治12类“霸王条款”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 05: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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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良光 实习生/罗敏)“霸王条款”将被进一步清理整治。从本月开始至10月,广州市工商局在全市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供水、供电、供气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包括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等),整治经营者免除自己的责任等12个方面。

  被擅自开通套餐、托运不保险责任自负……不少市民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据工商部门介绍,本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供水、供电、供气、网络商品交易(含团购)及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运输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包括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市内各工商分局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选择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行业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3类违法行为,具体包括12个方面,如经营者在消费合同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免除自己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等。

  市工商局要求,相关行业的经营单位重点针对其自行制定并使用的合同格式条款及合同履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将其自行制定并使用的格式合同报属地工商分局备案。各工商分局结合前期的调查摸底和经营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如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修改或已造成危害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查处;对涉嫌构成合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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