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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三大"霸王条款"被取消我市具体实施尚需时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10: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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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绥化3月26日讯 爱车被撞了,对方负全责。但是,由于对方逃逸、赔不起等原因,无辜的车主往往要自己掏钱修车,爱车承保的保险公司因为车主本身并无责任,就不愿承担理赔义务。因而,“无责不赔”等一些条款被广大车主们视为“霸王条款”,一直以来争议颇多。而随着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条款》)后,这些隐身于车险中的一系列“不公平”格式条款均将取消,此消息很快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反响。

  据了解,之前的车险行业一直实行“无责不赔”,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新规中取消了无责不赔的规定,以后万一发生被追尾等无责任事件,车辆只要投保了车损险,同样可以获得赔付。同时,《条款》中还叫停了车险理赔时“高保低赔”的惯例,这使得年限较长的车辆在投保时享受相对实惠的价格,免除了很多消费者因此而被无辜“吸金”。同时,“不计免赔”附加险在这次新车险中也一并被取消。记者了解到,条款中还将一些原本属于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到主险当中,扩大了保险责任。

  为此,对于车险新规的出台,消费者十分欢迎。我市许多车主纷纷拍手称快,他们表示,监管部门废止了一直以来让他们耿耿于怀的“霸王条款”的做法,让他们感到十分高兴,只是希望在车险改革后的新车险能做到“既换汤又换药”,让广大车主真正得到实惠。一位私家车车主孙先生欣喜地表示,新条款若得到真正落实,车主维权就多了一层保障,无论是事故双方之间还是与保险公司之间都不会再纠缠不清。

  那么车险新规出台后,我市的众多车主究竟什么时候才能享受到呢?日前,记者采访了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据表示,目前,该协会已经将《条款》通知全市各保险公司,但由于各家公司须等待各自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落实细则,我市真正开始实施还要再等一段时间。记者随后联系了市区数家保险公司,“我们已经接到消息,但具体实施时间还在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几家保险公司的回复基本如此。

  虽然该条款在我市保险行业正式实施还尚有时日,但它的出现,对众车主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大家纷纷表示:“希望新车险政策尽早实施,让我们得到更多、更合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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