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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贷款,需要仨条件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19: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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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王丽丽) 市直第五批经适房摇号选房结束不久,不少申请者拨打本报热线咨询办理公积金贷款。26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只要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办理贷款,一是有房管局发放的经适房准购证,二是连续缴存一年以上住房公积金,三是有恒信置业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首付收据。

  针对不少经适房申请者提出的办理公积金的条件,2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邵主任告诉记者,只需要具备三方面的条件,经适房申请者即可来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一是有房管局发放的经适房准购证,二是连续缴存一年以上住房公积金,三是有恒信置业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首付收据。

  根据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恒信置业的三方商定结果,缴存有公积金的申请者,到恒信置业交付房款30%作为首付款,即可跟恒信置业签订购房合同,拿着该购房合同和摇号当天房管局发放的准购证,可来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

  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按年利率4.45%执行,5年以上按年利率4.9%执行。此外,由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导致规定期限内不能付款的申请者,其购房期限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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