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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 张笑铭)昨天,市一中院审理了一起校园伤害案件,吸引了50名中学生前来旁听。
某学校初一学生小山告诉法官,他一上学就遭到初二学生小林的欺负,对自己动辄打骂、侮辱,导致自己连学校都不敢去。小山的父母带他到医院看病,诊断为儿童期情绪障碍症。小山父母认为,儿子患上精神障碍,都是小林害的,索赔70万元。
小林则说,只和小山发生过两次争执,而且顶多是拿石头吓唬吓唬对方,事后经老师教育也都解决了。小林的家长认为,小山的精神障碍,与其自身家庭及生活环境有关。
小山的班主任出庭作证说,小林确实欺负过小山,为此,还让班长保护小山;年级组长也证实,小林至少两次把小山打伤,一次小山的嘴角破了,一次眼角破了,校方因此多次找小林家长,但问题没有解决。而且,小林与其他同学也发生过这种问题,所以学校给予小林留校察看处分。
鉴定机构对小山的病症作出鉴定,结论为:与小林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小林的行为属诱因。
一审时,法院判决小林赔偿小山精神损失费及治疗费3.5万余元,小林不服提出上诉。
该案将择日宣判。
昨天是第1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法官提醒学生,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发生校园伤害事件,在日常生活、交往中应当及时寻求正确的途径,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远离各种伤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