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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规定超限车严禁上“高速”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13: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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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牡丹江3月26日讯 “不卸载不放行, 24小时不间断上路监控”。3月25日9时,省收费公路管理局牡丹江处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所辖G10、G11公路范围内启动“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以保护高速公路设施,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

  根据《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治理行动主要针对各收费站对进出高速公路的超限车辆。在入口处,严格执行省交通运输厅“源头治理”原则,做到坚持卸载、上限重罚、突出重点、部门联动,禁止一切超限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对出口超限车辆则按标准上限处罚。据悉,此次治理还将实行24小时不间断治理制度,堵住夜间漏洞。相关部门希望通过对内强化管理,对外运用有效手段,并积极与公安部门、牡丹江路政处、高路巡警、运管处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长效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处罚标准,把住出入口关。

  专项行动特别要求,对于超限车辆责令驾驶员对超载的货物实施卸载或采取强制卸载。坚持不卸载不放行,不得“以罚代卸”。确因出口距运输目的地不超过五公里而自卸的,必须签订自卸责任书方可放行。另外,方案还规定,专项行动期间,执法人员一律统一按处罚标准上线处罚,沙石、煤炭、木材将纳为查处重点。对于整车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坚持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同时,按照牡丹江处绿色通道登记表的规定,将超限车辆的违法信息通报给车辆注册地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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