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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专业人士:投保火灾险 心中要有数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10: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今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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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读者马先生:最近从媒体上看到一些地方发生火灾,给国家和个人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我想了解一下如何投保火灾险、投保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有事您言语”专栏记者:记者走访了天津市保险学会秘书处财产险工作协调部主任刘元祯。刘元祯介绍,火灾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中的一个保障范围,承保范围包括房屋、室内装潢和财产。在投保过程中,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家庭的承受能力以及财产的价值确定合适的保险金额。同时要合理估计房屋价值的变化,避免发生不足额保险。简单来说,给自己的房子、财产投保的金额不要超过其本身的价值,因为家财险仅根据财产的实际损失来赔偿,赔偿额不能超过财产的实际价值,多买的保险只能浪费。投保时应注意: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虽然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范围比较广,但其中有很多免责,而且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条款也会有所区别,所以阅读保险条款是很有必要的。

  在各保险公司的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一般来说,拥有全部产权的房屋及室内装潢、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衣物及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等属于可保财产。现金、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无线通讯工具、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一般都不在承保和理赔的范围内。因此建议市民在投保时务必了解可保财产都有哪些。

  注意保存货物证据

  家财险投保很方便,但理赔却不那么简单,特别是当家中物品在火灾中烧光之后,空口无凭的状态下,家中的损失便只能由保险公司来估值,或者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损失评估。

  这两个办法都比较麻烦、耗时长,而且算出的理赔金额很有可能会远低于实际损失。因此,可行的办法是,投保时将价值高的大件物品列出清单,另外注意保存财物的发票单据。可以做一份灾难备份,搁在家以外的地方,比如在办公室保留这些照片、发票单据,这样就不用担心这些证据在火灾中被烧毁。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获悉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对财产损失的原因、数量和程度进行确定,对损失的金额进行核定。 (记者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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