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注册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骗租骗购将取消申请资格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6日 20: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 | 手机看视频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申请保障房基本信息将在媒体公示。申请保障房必须通过社区、街道、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审核和公示,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声明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和资产等情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当地媒体进行公示。

  廉租房租赁补贴明确发放时限。廉租房租赁补贴应当按月或季度及时发放,确保当年12月2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经适房和限价商品房购买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出台保障性住房腾退机制。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已超过保障标准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逾期不腾退的,应当按市场价缴纳租金。对拒不服从退出管理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骗租骗购将在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对弄虚作假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即收回住房,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该意见首次对新疆保障房从建设到使用及管理等各层面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规范。并在分配运营等问题上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责任制的落实,出现差错后的追责等条款。

  漫画/高岳

责任编辑:李中国

热词:

  • 廉租房
  • 租赁合同
  • 家庭住房
  • 承租人
  • 强制执行
  • 住房保障
  • 住房条件
  • 上市交易
  • 保障性
  • 住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