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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和物管公司做不好就会被换掉。 资料图片
■事件回放
物管挟“业委会”擅涨价 居民重组业委会
本报2011年12月《五星级的收费 出租屋的管理?》报道广合花园物管――中山市美加物业管理服务公司采用欺骗、隐瞒的手段“征求业委会及业主同意”后,将物业管理费上调三成,引起业主愤怒。
2011年11月末,中山市美加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称,广合花园原来的物管费定价偏低导致亏损,因而拟作出调整。根据物管和业委会敲定的方案,2012年广合花园物管费将从原本的1元/㎡上涨到1.3元/㎡,2013年将更进一步上涨至1.5元/㎡。
几天后,物管宣布涨价方案已经得到半数以上业主以及业委会开会同意,将于2012年正式执行。但让业主感到不满的是,涨价过程并未经过他们的允许,所谓“征求意见”存在欺骗、隐瞒的现象,而“业委会”中的五位成员,大家都是闻所未闻。
近日,记者了解到,在强大压力下,美加物管公司不得不撕掉涨价通知,涨价计划宣告流产。而广合花园的业主们已炒掉前任“业委会”,正着手策划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业主黄校长告诉记者,大家希望选出有爱心、能服众的热心业主进入业委会。至于物管公司,因为不能保障另一家物管公司能够做得更好,“生客不如熟客”,还是让他们继续管理,在监督下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服务欠佳收费翻倍 四小区居民炒物管
本报2011年4月报导,小榄一物业管理公司在其服务的多个小区宣布将上调物业管理费,最高的从60元/月上调到130元/月,引起小区居民强烈不满。最终,这家名为“中山天佑物业”的物管公司以“长期亏本”为由宣布退出朝阳苑、竹源新邨、聚源楼以及东华居等四个小区。
据了解,朝阳苑、竹源新邨和聚源楼等小区建成后,由小榄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属的“中山天佑物业管理公司”代管,收费标准一直稳定在60—70元/月/户。去年1月起,天佑物业通知该小区居民,将把物业管理费调整为95元/月/户至130元/月/户。而小区居民对物管服务长期不满,坚决不同意涨价。物管公司称工资涨、利润薄,无奈之下,最终撤除了驻扎在各小区的物业管理处。
记者观察
业主联合起来 维护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业主对服务质量要求的提升及物业管理成本的上涨,业主与物管的矛盾时有发生。擅自涨价、乱收费成为业主对物管不满的多发地带。在以上案例中,一个共同点是物管在决策时未与业主作出足够沟通,而业主通过自发联合,最终维护了合法权益。
业主顾名思义是小区的主人,通过聘请物管公司为自己服务。但在现实中,许多物管公司忘记了自己的定位,将业主看做待宰的肥肉或是滥用权力反客为主,凌驾于业主之上。
面对种种不公正,单个业主往往不具备维权的能力。广大业主如果见事不关己冷眼旁观,最终损害的是自身利益。在面对物管公司的不合理要求时,业主应通过组织业主委员会等方式联合起来,发出共同的利益诉求,通过监督让物管公司更好地为业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