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天津市3月起实施《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4日 20: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新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自本月起天津市开始实施《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条例中主要对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贮存、处置作了规定,并对运输、应急内容作了规定,担负起“事前预防”环境污染的重任。

  条例明确,从单位主体资格、专业技术能力、设施设备场所、质量保证体系、财务能力等方面明确了贮存、处置单位的许可条件。细化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许可证的内容、有效期限以及变更程序等事项。禁止无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与此同时,本市还将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办。对无证或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限期治理。记者郭强

热词:

  • 危险废物
  • 条例
  •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 环境违法
  • 贮存
  • 放射性固体废物
  • 限期治理
  • 污染物
  • 查办
  • 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