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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西宁3月21日电 记者韩萍 通讯员李卫记者今天从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十项措施》,明确审理此类案件采用速裁方式,及时组织调解,审理期间不得超过30日。
十项措施还包括:立案庭收到起诉状后对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优先立案,并在当日将案件移交审判庭,审判庭优先开庭审理;对农民工提出申请减、缓、免诉讼费或申请执行确有经济困难的,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救助渠道的畅通;积极吸收各相关单位参与调解,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能当庭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庭支付;依法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加大执行力度,专人负责、优先执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