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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租车暂不调价 部分加油站仍有优惠促销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3日 20: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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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汽、柴油价格较大幅度上调,我国成品油价格全面进入“8元”时代。为此,江苏省物价局要求各地出台配套措施,以保证稳定物价,尤其是针对交通运输等行业,并落实国家各项补贴措施。南京市物价部门也表示,本次油价调整后,出租汽车行业的收费暂不调价,待4月份举行过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和调整运价结构价格听证会之后,再统一进行调整。

  措施

  困难群体和公益行业将享油补

  南京出租车调价要等下月听证会后

  为做好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工作,江苏省价格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配套工作,控制成品油调价连锁反应,首先开展市场巡查与检查。3月19日晚,江苏省物价局组织4个检查组,到各地加油站,督促石油经营企业要严格按国家和省规定的调价时间、规定价格执行,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此外,针对南京市部分群众关心的出租汽车行业“双计费”等问题,积极指导南京市物价局,准备召开“完善南京市区出租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和调整运价结构价格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以保证建立更加科学的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

  昨天,记者也从南京市物价局了解到,本次成品油提价后,出租车行业收费并未调整,将等听证会后一并调整。而听证会的参加人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马上准备进入摇号阶段,这场备受关注的听证会将在4月份进行。

  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可能小幅上调

  针对调价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江苏省将对涉及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相关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港口、船公司、船舶代理、货运代理、道路客货运站场、货运配载中心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减轻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负担。一律取消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重新收取;按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通过先成本调查、后评价等办法,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对于公路客运,除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价格暂不作调整外,江苏省执行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按照相关规定,以2009年1月1日国家公布的当地0号柴油每升价格为基数价格,油价每升上调0.5元,加收每人每公里0.005元的燃油附加费,反之则同幅下降。今年3月20日油价调整后,燃油附加费完全执行到位应是0.035元/人/公里,具体由各地根据当地联动情况决定是否执行上浮。

  重点扶持困难群体和公益行业

  针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省物价局将按照已建立的石油价格补贴机制,继续对种粮农民、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给予补贴,并对出租车运价调整前给予临时补贴。同时,按相关机制规定,在4月底前将2011年对种粮农民、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油价补贴清算资金拨付地方,并提前预拨部分2012年补贴资金,化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

  此外,江苏省将限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并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张瑜郑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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