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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玮)执行难是长期困扰法院执行的突出问题,为此深圳自2007年3月起启动《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昨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老赖”主动履行的情况明显好转。五年来,执行到位率由41.1%上升至去年的60.23%;当事人自动履行率由20.1%上升至59.88%;执结标的额由64亿元上升到120亿元。
据记者了解,大量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法院的司法权威。“决定”主要规定了执行威慑机制、执行协助机制和执行监督机制等“三大机制”,以及被执行人财产申报、执行信息录入信用征信系统、悬赏举报、限制出境、限制被执行人投标政府工程、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信息媒体曝光等“七项执行措施”,在制度层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探索新路。
“一些欠债不还、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在边境口岸被法院限制出境,他还钱了;一些被执行人被法院挂上‘黑名单’,信用网上有不良记录,贷款和签合同受到影响,他还钱了;一些被执行人在机场被拦下,限制坐飞机旅行,他还钱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聚声表示,市公安、市场监管、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也制定了协助法院执行的实施办法,使“决定”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全市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执行案件的主动履行率、执结率、执行到位率明显提高。